“兇手究竟是誰?”幾人一口同聲的問道。
司少瑋想了想,“在此之前,不如大家先看幾張照片吧。”說到這裏,便另有一位警察遞上了個文件夾,他輕聲道了聲謝,便打開文件夾,從內裏取出放大了的照片,“這是從監控錄像中截取出來的,各位在15,16日間來到這棟大樓時的穿着結合這些再加上方纔幾人的口供,兇手爲誰,我想應該顯而易見了。”
四人將那幾張照片傳看了一遍後,依舊很茫然,張臨寧率先問道:“我不明白這些和他們剛剛所說的有什麼關係,而且我想在場的各位都注意到了,那三人對於所謂兇手的描述着實矛盾重重,我實在不明白爲什麼可以光憑此就能指證誰是兇手。”
司少瑋一直靜站在一旁等着他把話說完,這才緩緩說道:“是的,乍聽之下,那三人的證詞確有矛盾之處,可是他們所說的卻是同一個人,只是因爲人類視線的盲點這纔將注意力分散到了不同的地方”
聽他這麼一說,幾人又將手中的照片翻來覆去的看了幾遍,依舊不明所以的望向司少瑋。司少瑋微微一笑,說道:“這樣吧,我們一一來排除”
“先,是身高據陶芬玲和方之平的證詞,都提到了兇手的身高問題,經過我的測量,分別爲165公分和174公分”
“那又怎麼樣?難不成你想說某人在這一天內硬是長了9公分不成?”
“請先聽我說”司少瑋止住了朱眠君,說道,“關於身高,問題的關鍵在於他們所見的環境不同陶芬玲所看到兇手是在室內,而方之平所見的卻是在室外。”
他頓了頓說道。“簡單的說,他們二人所看見地是同一人,唯一不同的便是是否有穿鞋子的問題.兩人地描述看似相差9公分,但算上誤差的話。最多也不過5,6公分左右地差距”
“那麼”
司少瑋點頭道:“是的,其實兇手的準確身高應該是165公分左右。”他默默掃視了他們一遍又繼續說道,“其次便是關於兇手的衣着,陶芬玲和李萬生都有提到過。其中陶芬玲所說的是條紋狀地衣服,而李萬生說的卻是桔黃色大衣,而這同樣也是室內室外的問題,前者所見的只是兇手脫去外衣後的情形”
此時那擋在門後的櫃子已經被挪開,司少瑋打開案現場門,指着那兒的窗說道:“我想各位都看見了,在窗戶上所安裝的鐵欄而這便是陶芬玲所見到的真相。”
“你是說”
向着陶芬玲微一點頭,司少瑋繼續道:“依你之前所說,兇手是站在窗口地。而當時天色已暗,在燈光之下,那鐵欄的影子便映上了兇手的衣服。成了陶芬玲所見地衣服上的條紋狀同樣是因爲當時天色地問題,再加上陶芬玲所處地位置離這兒有一定的距離。以及只漏了些許縫隙地窗簾。所有的這一切都影響了她的視覺。也就是說,其實兇手身上所穿衣服並沒有所謂的條紋狀。”
“至於李萬生所說的桔黃色大衣他所見到兇手的地方是小區那較爲偏僻的垃圾筒。我曾到那兒看過,附近只有一盞路燈,而且已經損了一個燈泡,即是說那裏的光線極差,而唯一能夠用以照明的只有那僅剩的只能出昏黃色光線的燈”
司少瑋看了他們一眼,“我想各位都很清楚了,當時李萬生所處的位置與兇手有一定的距離,在這種天色之下,他所能看到的只能是在那昏黃色光線照射下的人,是不是這樣,李萬生?”
李萬生聞言點頭,“應該是這樣,那麼其實就是我看錯了?”
“在昏黃色燈光下能夠顯現出桔黃色如此說來,兇手身上實際所穿的應該是白色的大衣”見到幾人都恍然點頭,司少瑋才又說道,“再接下來應該是頭的問題,那個,素,過來幫下忙。”
靠在一旁,抱着雙臂打瞌睡的素,懶洋洋的踱了過來,先是依司少瑋所說的將一頭長放了下來,又隨手拿過一個綁頭的東西低低的紮了兩圈。
司少瑋將她轉過去,背對着他們,“依陶芬玲所說,她看到的是兇手的背面,那麼”司少瑋將她扎着頭放到了前面,“其實就是這樣,兇手將頭放到了身前,在這種角度,雙方相隔的距離,以及那微弱的光線下,下意識的就將其誤認爲是短。”
“那就是說”
司少瑋笑笑,“李萬生所看到的纔是確切的”
“原來如此。”
“最後就是眼鏡的問題,方之平,你當日所見的確是眼鏡嗎?”
方之平不悅挑眉,“你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我記得你說過,那日你是從貓眼望出去的,而兇手走得又很急,走廊上的燈也並不亮,那爲什麼你什麼都沒見着,偏偏看見兇手戴着眼鏡呢?”
“當然是因爲”方之平一時語塞,恐怕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爲什麼偏偏就會注意上了這一點,“因爲,因爲”
“你那時看到的真得是眼鏡嗎?”
“我對了,那天那人匆匆從我身邊跑過,所以我只看到他的側面,而那一瞬,耳朵的上方有個東西在亮,那不就是眼鏡腳嗎?”
聽他把話說完,司少瑋才道:“即是說那天你並沒有看清兇手是否有戴着眼鏡,只是看到他側面有着閃光的東西,便下意識的認爲是眼鏡,是嗎?”
方之平有些心虛的點頭。
“那如果那天看到的其實是類似於這樣的一個東西又怎麼樣?”說話間,司少瑋將某樣東西遞到了方之平手邊那是一個平平奇的夾。
“這個”方之平似乎很不理解,於是司少瑋又將它交給了素,只見素撇撇嘴,順手將它別到了臉側的頭上,並轉過身,側面向着他們。
“在當時光線下,兇手匆匆從貓眼前走過,在走廊的燈光下,你只見到了在耳朵上方的位置有什麼東西反射着光茫,便下意識的認爲那是眼鏡的鏡架。”
方之平很仔細的想了一下,這才點了點頭。
“所以說爲什麼各位在描述兇手時會有如此大的差別,那就是受到目擊者與兇手之間所處的位置而形成的種種視覺盲點。正是因爲這種視覺盲點的存在,即使是同樣的東西,只要從不同的方向看,樣子就會完全不一樣也就是說,雖然各位的說法不同,但是各位在形容的確實是同一個人。”
司少瑋望着他們中的某人,緩緩說道:“結合這番重新整理後的證詞,兇手的特徵便是165公分左右,身着白色大衣,腳穿高跟鞋,長,頭的右側戴着一個長形的夾各位再看看我給你們的照片吧,完全相符的只有一個人”
“那便是你,田甄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