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張強的表弟,平時,一直跟着他,他對我很好,也經常幫我,所以,我很聽他的話。一週前,張強找到我,跟我說,他和李保存,因爲果園邊界的問題,發生了矛盾,李保存辱罵他,不給她面子,他想教訓一下李保
存,讓我幫他一把,還說,只要我幫他,他就給我一筆錢,讓我以後,不用再跟着他受苦。”李磊一邊說着,一邊抹着臉上的淚水,“我一開始,還有點猶豫,因爲我知道,殺人是犯法的,一旦被發現,就會被判死刑,可張強不停
地勸說我,說只要我們做得乾淨一點,就不會被發現,還說,要是我不幫他,他就再也不幫我了,還要報復我,我一時害怕,也一時糊塗,就答應了他。
"
“案發當天下午,張強駕駛着他的黑色長城皮卡車,帶着我,來到了李保存的果園附近,我們看到李保存,正在果園裏打理果樹,張強就對我說,讓我一會兒,按住李保存的身體,不讓他掙扎,他來捂住李保存的口鼻,我當
時,很害怕,可我不敢拒絕張強,只能答應他。”李磊頓了頓,繼續說道,“我們悄悄地走到李保存的身後,趁他不注意,張強就用事先準備好的毛巾,捂住了他的口鼻,我則趕緊上前,按住了李保存的身體,不讓他掙扎。李保存
拼命地掙扎,雙手不停地揮舞着,雙腿也不停地蹬着,力氣很大,我差點就按不住他,張強見狀,就更加用力地捂住他的口鼻,過了幾分鐘,李保存就不動了,我們鬆開手,才發現,他已經窒息死亡了。”
“當時,我和張強,都嚇得渾身發抖,我就對張強說,我們趕緊跑吧,可張強說,不能跑,要是我們跑了,就會被警察發現,我們必須把屍體處理掉,掩蓋我們的犯罪行爲。然後,我們就把李保存的屍體,抬到了張強的皮卡
車裏,駕駛着皮卡車,朝着西山果園深處的耕地駛去。到達耕地後,我們把屍體抬下來,放在耕地的中間位置,用周圍的雜草和落葉,將屍體半掩着,然後,我們又仔細清理了現場的痕跡,擦掉了我們留下的指紋和足跡,之後,
就駕駛着皮卡車,回到了張強的家。”
“回到家後,張強把作案用的毛巾、沾有血跡的外套,都藏在了雜物間裏,還讓我,不要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要是我敢說出去,他就殺了我,我很害怕,就一直不敢說,直到你們把我們抓起來,我才知道,我們終究,還
是逃不掉的。”李磊說完,嚎啕大哭起來,哭聲中,充滿了恐懼、悔恨和無助,“警官,我真的知道錯了,我是被張強逼迫的,我不想殺人,求你們,給我一次機會,我願意如實供述所有的犯罪事實,配合你們的工作,爭取寬大處
理。”
張輝一邊認真傾聽着李磊的供述,一邊詳細記錄着,時不時地,會追問一些細節,比如,作案時的具體時間、毛巾的樣子、皮卡車的行駛路線等,李磊都如實進行了回答,沒有絲毫隱瞞。張輝將李磊的供述,與張強的供述,
以及之前掌握的證據,進行了初步比對,發現李磊的供述,與張強的供述,完全一致,沒有出現任何矛盾,而且,兩人的供述,都與現場勘查的結果,技術科的檢驗報告、證人證言等,相互印證,進一步確認,兩人的供述,都是
真實可信的,他們確實合謀殺害了李保存,並且,實施了拋屍行爲。
上午十一點半,審訊工作順利結束。陸川和張輝,將兩人的供述,整理好,進行了詳細的比對和分析,確認兩人的供述,相互印證,真實可信,完整地還原了案件的全過程:張強因爲果園邊界問題,與李保存發生矛盾,懷恨
在心,於是,拉找自己的表弟李磊,合謀殺害李保存;案發當天下午兩點至四點之間與法醫判定的死亡時間一致,兩人駕駛黑色長城皮卡車,來到李保存的果園,趁李保存不注意,由張強用毛巾捂住李保存的口鼻,李磊按住李保
存的身體,導致李保存機械性窒息死亡;之後,兩人將李保存的屍體,抬上皮卡車,運送到西山果園深處的耕地裏,拋屍在那裏,用雜草和落葉半掩屍體,清理現場痕跡後,駕駛皮卡車駛離現場,回到張強的家,藏匿作案工具和
可疑物品,試圖掩蓋自己的犯罪行爲。
審訊結束後,陸川立刻召集隊員,召開了案件推進會,會上,陸川詳細彙報了張強和李磊的審訊情況,以及兩人的供述內容,張輝則彙報了搜查工作的情況,以及提取到的作案工具和相關線索,技術科的工作人員,也彙報了
所有痕跡物證的檢驗結果,所有的證據,都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明,張強和李磊,就是殺害李保存的犯罪嫌疑人,兩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目前,張強和李磊,已經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兩人的供述,相互印證,真實可信,所有的痕跡物證,也都已經檢驗完畢,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案件的偵破工作,已經取得了圓滿的進展。”陸川總結道,“接下
來,我們的重點工作,有以下幾項:一是,整理好所有的案件材料,包括審訊筆錄、現場勘查記錄、技術檢驗報告、證人證言,作案工具等,做好案件移送起訴的準備工作;二是,安排隊員,繼續對案件的相關細節,進行補充調
查,確保案件的每一個環節,都清晰明瞭,沒有遺漏;三是,通知死者李保存的侄子李建軍,告知其案件的偵破情況,讓其放心,同時,協助其處理李保存的後事;四是,在逮捕張強和李磊的第三天,安排隊員,押送兩人,前往
案發現場,進行現場指認,固定相關證據,確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嚴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