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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夜入野園,舔聖胡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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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天公作美,夜黑風高,伸手不見五指,正適合某人做些喪了良心的無本買***如說殺人放火,偷物盜寶什麼的。

在這烏雲遮月的夜晚,平西王府宮牆上的侍衛們雖然點亮了篝火,巡邏的人數也增加了一倍有餘,但這些普通兵卒若在白日裏或許還能防得住朱晨浩潛入,在這樣的晚上,那隻能呵呵了。

大內皇宮他朱某人都潛入過不知一次,去皇宮就跟回家似得,更不要說這平西王府了。

涼風吹動篝火,夜影重重,隨着篝火的跳動搖曳不止。

朱晨浩身穿一件藏青色的衣袍,此時隱藏在暗影中,隨着夜影的搖曳晃動而不斷的移動自己身形,輕而易舉的潛入了王府之內。

說是王府,其實也是王宮,畢竟吳三桂不僅有着平西王的身份,更是雲貴兩地名副其實的土皇帝,自然也就擁有開府建衙的資格和權利。

“好傢伙,這傢伙還真是一個土皇帝,將自己的王府建的跟皇宮似得。”

“不對,似乎比皇宮還要奢華!”

朱晨浩進入平西王府後,頓時爲眼前的景色驚呆,只覺得自己已經儘可能的高估吳三桂奢華了,卻沒想到依舊還是低估了。

整個佔地足足有數里方圓,一處處的庭院,一座座的樓閣建造的富麗堂皇,樓閣庭院,假山流水,佳木蘢蔥,奇花閃灼,還有那一帶清流,從花木深處曲折瀉於石隙之下。

一亭一池,一山一石,一花一木,莫不是精雕細琢,絢麗多彩,耗資巨大。

這座佔地數里方圓的平西王府,不僅可以以其獨特的秀麗和北京的紫禁城媲美,而且其千門萬戶,重樓複道,也無不強烈地顯示着主人的權勢與地位,暴露出其僭越的野心。

唯一讓朱晨浩有些尷尬的是,他不知怎麼滴,就迷路跑到了平西王府的後院來。

鶯鶯燕燕,春色滿園,連帶巡邏的甲士也全都是女子組成,身材曼妙,顏色秀麗,直讓朱晨浩感嘆,老吳不愧是老吳,城會玩。

“難道這裏就是傳說中的野園?”

“不過,野園不是在蓮花池那邊嗎,怎麼跑到了昆明城裏的平西王府?”

朱晨浩看着眼前精緻絕倫的景色,心裏忍不住吐槽一聲。

野園,又名爲安阜園,據說是吳三桂爲討得陳圓圓的歡心修建,爲博美人一笑纔不惜重金建造而成。

據說,吳三桂爲博美人一笑修建野園,可是費勁了心思,卉木之奇運自兩粵,器玩之麗購自八閩,而管絃錦綺以及書畫之屬,則必取之三吳,整座宮殿歷時三年才修建完畢,豪華與優雅並著。

據說,野園堪稱超凡脫俗,僅園中的花草樹木就多達千種以上,其中不乏花中極品,傳聞野園中有一種酷似芙蓉的“神女花”,一天能六次改變顏色,子醜爲白色,寅卯爲綠色,辰已爲黃色,午未爲紅色,申酉爲橙色,到了戌亥時又變成紫色,每年春季開花,花期長達數十天。

園中的珍寶器玩也是琳琅滿目,其中尤以吳三桂的三件寶物:虎皮、大理石屏和帽頂爲奇。虎皮白章黑紋世所罕見;帽頂大紅寶石徑寸,長二寸許,光照數丈,炎炎如火;大理石屏則是沐氏舊物,屏高六尺左右,屏上花紋酷似山水土石,渾然天成,很像是出自元代名畫家倪瓚之手。

園中還有書屋一所,名爲“萬卷樓”,各種書籍齊備,有些可稱孤本。

當然,這都不是野園中最珍貴的,野園中最珍貴的當屬一美人,衝冠一怒爲紅顏,說的就是她。

陳圓圓到底有多美?

當時有名士稱讚曰:“聲甲天下之聲,色甲天下之色。”

吳三桂曰﹕“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目見人耶!”

冒闢疆曾說:“婦人以資質爲主,色次之,碌碌雙鬢,難其選也。慧心紈質,淡秀天然,平生所見,則獨有圓圓爾。”

冒襄稱:“其人澹而韻,盈盈冉冉,衣椒繭,時背顧湘裙,真如孤鸞之在煙霧!”

當然,真正讓她名傳後世的還是她所造成的的影響,她以她的美貌傾倒了吳三桂,傾倒了劉宗敏,傾倒了大順王朝,也傾倒了許多年後的無數的男人。

即便李自成不敵悍滿,但吳三桂若不投降多爾袞,滿人最少要晚入關幾十年。所以說,陳圓圓以她個人魅力的影響着別人而改變了歷史。

據說在隨後的日子裏,身負國賊之名的吳三桂以陳圓圓作爲精神支柱,自山西,渡黃河、入潼關、克西安、平李闖、定雲南、驅永曆,可謂風塵僕僕,東征西伐,爲清廷統一中國立下了汗馬功勞。

“要不要去見見那位傳說中的美人?”

好吧,據說之外還是據說,這裏的據說太多了,多的讓朱晨浩這個自認爲很理智,不怎麼在意女色和享受的人,心都跟被貓撓了一樣,好奇的緊。

既然來到了傳說中的野園,朱晨浩又怎能不去見見那位傳說中的美人?

“看一眼,就看一眼!”

朱晨浩這麼告訴自己,然後便心安理得的朝野園深處走去。

只是他走了還沒兩步,便不得不停下腳步,神色變得凝重起來。

因爲,在他身前不遠處,竟然出現了一個人,一個儘管穿着普通下人衣服,卻依舊難掩其風采,讓朱晨浩不得不鄭重面對的人。

朱晨浩看着眼前年齡約有四十來歲的中年人,大腦快速轉動,很快就猜出的此人的身份。

“百勝刀王,胡逸之!”

朱晨浩看似詢問,實則無比肯定的說道。

百勝刀王胡逸之,鹿鼎記中驚鴻一現的絕頂高手,一身武功還在平西王府第一高手馮錫範之上。

另外,此人相貌俊美,還有着“美刀王”,“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稱,一柄長刀打遍天下無敵手,故而被人稱爲百勝刀王。

朱晨浩想到原著中關於胡逸之的描述,有些古怪的看了他一眼。

因爲這百勝刀王胡逸之雖然是個高富帥,長得帥,武功高,說不準還有很有錢(沒錢也成不了絕頂武者),但他做什麼不好,非要做一條狗,舔狗。

跟這百勝刀王相比,後世的那些舔狗都弱爆了好不好。

畢竟後世的舔狗好歹也添的明明白白,不是眼饞人的身子就是眼饞別人的人,但胡逸之不一樣,他已經達到了舔狗的最高境界,舔聖。

爲什麼是舔聖,而不是舔神?

因爲舔神舔一個就能拿下一個,是舔狗中的傳說神話。

而舔聖?

聖人嗎,無慾無求,只爲舔而舔,同樣是舔狗中的傳說。

本是風流英俊的帥少俠,當年還有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稱,卻癡迷於陳圓圓的美色,甘願爲傭僕,跟隨陳圓圓二十三年,只爲了偶爾能見到陳圓圓一面,聽到陳圓圓說幾句話。

你以爲這就完了?

如果單是這樣,朱晨浩也不會稱胡逸之是舔聖了,關鍵是,這傢伙爲了能呆在陳圓圓身邊,竟然發誓此生只爲陳圓圓癡情,但絕不會伸一根指頭碰陳圓圓的衣角。

好吧,這樣的癡情,朱晨浩表示理解不了。

古往今來,恐怕也只有古希臘的第一“情癡”柏拉圖可與之媲美。

但人柏拉圖追求的也是心靈溝通和理性的精神上的純潔愛情,而舔神胡逸之這種純粹的暗戀單相思啊。

當然,你如果真是屌絲也就罷了,你還是個武功高強的高富帥,何至於如此?

真要喜歡那就去追啊,追不到那就搶啊,吳三桂能搶,劉元宗能搶,李自成能搶,難道就你胡逸之搶不得?

別扯什麼得到她的人,得不到她的心。真要連人都不得到,又怎樣得到她的心?

男人嘛,誰還不知道誰,說白了就是眼饞人的身子,只不過一個有膽,一個沒膽罷了。

僅僅一瞬間,朱晨浩腦海中便閃過各種各樣的古怪念頭,最後統統化作深深鄙視,非常鄙視的看向胡逸之。

面對朱晨浩的鄙視目光,舔神胡逸之卻不爲所動,畢竟這樣的目光他見多了,早就無所謂了,別說鄙視了,即便真有人唾他一臉,爲了心中女神,他都能做到唾面自乾,裝作若無其事。

別問,問就是愛的深沉,她若安好,便是晴天。

因此,胡逸之面無表情的站在那裏,淡淡道:“朋友,這裏是平西王府內宅,沒有你要的東西,還請繞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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