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坡屯。
自打陳拙和老趙頭上山,已經過去整整一天了。
前頭天剛擦黑的時候,徐淑芬就跑到村尾的山腳下張望了好幾眼,愣是連個影兒都沒見着。
最後還是林曼殊拿着剛做好的大碴子粥過來找徐淑芬。
這娘倆也不嫌冷,在老趙家,和老趙頭媳婦兒李素娟一塊兒,就着鹹菜疙瘩和鹹鴨蛋,把大碴子粥稀裏糊塗地喫完,就眼巴巴地瞅着外邊。
看着自己做的大碴子粥,被人舔得一乾二淨,林曼殊感慨人的適應力是強大的同時,也更加想念起陳拙來了。
她這手藝,糊弄幾頓還行,但真要和陳拙比,那壓根就是天差地別!
老趙家有一隻梅花牌的女士手錶,上面的走針還算準。
屋子裏倆老孃們,一個黃花大閨女,因爲外頭趕山的兩個男人說起話來,愣是沒把話掉在地上,聊得也算是有來有回。
可是當時針擦到晚上八九點鐘的時候,這倆老孃們也沒心思說話了,而是頻頻往外頭看去,生怕出了什麼事兒。
好在就當這個時候,院子裏,卻傳來了轟然的重物落地聲。
也虧得老趙家是在屯子尾,離其它人家遠,再加上夜黑風高,這時候要麼在炕上辦事兒,要麼就呼呼大睡,誰還在意這風雪裏的一點兒動靜?
在屋子裏聽到動靜後,徐淑芬鞋都沒穿好,趿拉着布鞋,就急匆匆地往外走,等掀開屋外頭的簾子,瞧見那雪爬犁上的一頭公馬鹿的時候,徐淑芬眼睛都瞪大了:
“哎喲我滴個親孃嘞!這一趟兒的功夫,真讓你們逮着一頭大馬鹿了?聽外頭說,這馬鹿上的一斤裏脊,能換三斤白麪票呢!這還不算私下換的,估摸着價格更高!”
趙振江現在是“有鹿萬事足”了,雖然身上還帶着血腥味兒,但笑得見牙不見眼:
“豈止呢!就說供銷社的價格,裏脊肉一塊二一斤,後腿肉八毛一斤,前肩肉六毛一斤,鹿排骨三毛一斤,鹿頭還值兩毛一斤。我算起來,這一頭大馬鹿光錢就能拿一百二,關鍵跟鋼廠後勤換,還能換各種票證。”
“家裏的搪瓷盆都快用出大豁口了,這不得好好換幾張工業票?要我說,鋼廠裏面指不定還有淘汰的搪瓷盆呢。”
徐淑芬心裏美的跟什麼似的,如今虎子都跟王春草鬧掰了,這頭馬鹿跟老趙頭對半分了以後,他們家刨去自己喫的肉,少說也得留下四五十塊錢。
尤其是那對鹿角、鹿鞭、鹿心、鹿尾、鹿筋……
放在外頭,都是別人拿着錢票,也沒處兒找的好東西。
她趁着給老陳家的大功臣??陳拙,噓寒問暖的功夫,轉過頭,就看到林曼殊對着那頭血淋漓的大馬鹿,兩眼愣愣的,好像呆住了似的。
徐淑芬心中一咯噔,一個跨步,就拽住林曼殊的手。
一邊摩挲這滑膩的小嫩手,徐淑芬一邊擔心地噓寒問暖。
這城裏來的財神爺……可別被嚇到了!
誰知道,林曼殊瞧着這頭大馬鹿,口水都差點從嘴角流下來了:
“嬸!這是鹿?你掐我一把,讓我瞧仔細了,這是鹿?!”
林曼殊聲調上揚,然後猛地從口袋裏,掏出一把票子,嚴肅地塞到徐淑芬的手心裏:
“嬸兒,這鹿……你們能給我留幾斤鹿肉不?多少錢都行!”
林曼殊小時候跟着父親喫過一次炙鹿肉,雪花狀的鹿肉沁出油脂,浸潤着松木的香氣,外層酥脆,內裏拉絲呈膠質。
那滋味兒,喫過一次以後,就再難忘記。
以至於現在看到這一頭馬鹿,林曼殊就差揮舞着大把錢票,說着不差錢的話兒來了。
對於她來說,虧什麼,都不能虧待了那張嘴。
來到老陳家,還真是來對了!
林曼殊心底咕嚕咕嚕的,美得冒泡。
*
陳拙算是一夜沒睡。
大晚上的,趁着鹿肉還新鮮,陳拙和趙振江,把這頭公馬鹿給處理完,甩的膀子上都是汗珠子後,這爺倆趁着天色微微亮,就一路走小路,往鎮上的鋼廠走去。
白河鎮上的鋼廠,規模不算小了。
一個紅星鋼廠,六七百號人,喫穿住行,種種暫且不提,但只說一個食堂的開支,那就少不了。
像是這麼一頭四百斤的馬鹿,陳拙算下來,出肉率在百分之六十左右,也就是二百四十斤的淨肉。
食堂供給喫肉,肯定不是頓頓大魚大肉,有的時候,更多是沾點肉沫星子,差不多二百來斤能供六百號人,喫上十三天的肉沫星子。
就這還沒完,骨頭熬湯,骨髓吸乾,來來回回也能喝上好久。
陳拙和趙振江爺倆留了四十斤,剩下的除去稀罕的鹿角、鹿筋、鹿鞭之類的,像什麼鹿血、鹿骨,打算全賣了。
爺倆推着小板車,來到鋼廠後頭的時候,就見熟悉的大圓臉方師傅,正站在鋼廠外的小巷子裏,左顧右盼的,臉上還有些緊張,好像頭一回親身幹這事。
倒是旁邊的小平頭,把手揣在手悶子裏,耳後夾着一根菸,不時伸手摸一下,瞅了一眼方誌剛,就皺了皺眉頭,有些瞧不上眼:
“老方,不是我說你。你這吭哧癟肚的熊樣,就算是二傻子都能瞧出來你心裏鬧鬼!”
“再說了,咱是換東西,光明正大走社會主義互助道路,你怕個啥?”
“誒誒!你快瞅那邊牆根底下的,那邊是不是你認識的那個小兄弟?”
方誌剛縮頭縮腦的動作一頓,看到那板車上那鼓鼓囊囊的東西時,他頓時就抻長了脖子,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喃喃道:
“我滴個老孃!該不會……真讓他打到大東西了吧?”
常有爲沒搭理方誌剛,他這會兒已經把耳朵上的煙拿下來了,等看到陳拙後頭還有一個趙振江後,他又忙不迭地掏出煙盒子,又掏出一根菸來。
眼瞧着陳拙和趙振江越走越近,那板車上的血腥味兒也越來越濃,常有爲這個鋼廠後勤主任,就是忍不住一個激靈。
但同一時間,他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大……
方誌剛這慫蛋玩意兒,還真是傻人有傻福,下鄉做個席面,居然還認識了這種能耐人。
這回他給後勤弄到大傢伙,他老舅不得好喫好喝地招待他?